安委办通报日照石化企业爆炸事故 要求各地开展检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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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,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天通报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“7•16”着火爆炸事故情况。通报要求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。   2015年7月16日7时30分左右,山东省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石大科技公司)液化石油气球罐区在倒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着火爆炸事故,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、7辆消防车毁坏、部分球罐以及周边设施和建构筑物不同程度损坏,罐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居民房屋门窗被震坏。   石大科技公司“7•16”着火爆炸事故影响重大、性质恶劣,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对该起典型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,责成山东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提级调查。   通报称,石大科技公司是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的校办企业,事故罐区为该公司100万吨/年含硫含酸重质油综合利用项目配套罐区,共有12个球形储罐,呈两排分布,总库容为1.5万m3,储存介质为液化石油气、丙烯和丙烷。石大科技公司自2014年4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,2015年3月起,该公司对12个球罐轮流倒罐,进行压力容器检测检验。事故发生前,罐区储存物料总量约为3240m3。   7月15日16时30分,石大科技公司决定将7#罐内液化石油气(约900m3)导入至6#罐,因工厂制氮系统停车,将6#罐内充满水置换空气,对7#罐进行注水加压,将其中液化石油气通过罐顶安全阀副线、低压液化气管线压入6#罐中,同时通过在6#罐底部管线导淋阀上连接消防水带,进行切水作业,以接收7#罐中物料。7月16日7时30分左右,约500m3液化石油气进入6#罐,因切水口无人监护,6#罐水排完后,液化石油气泄漏并急剧气化,遇点火源引发火灾,导致8#罐、6#罐相继爆炸,2#罐、4#罐烧毁。7月17日7时24分左右,现场明火全部扑灭。   通报指出,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管理混乱、安全意识淡薄、违规违章严重等突出问题,主要表现为:一是严重违反石油石化企业“人工切水操作不得离人”的明确规定,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实时监护,排净水后液化气泄漏时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。   二是企业违规将罐区在用球罐安全阀的前后手阀、球罐根部阀关闭,低压液化气排火炬总管加盲板隔断。   三是操作人员未取得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资格证,无证上岗。   四是通过罐顶部低压液化气管线,采用倒出罐注水加压、倒入罐切水卸压的方式进行倒罐操作,存在很大安全风险,企业没有制定倒罐操作规程,没有安全作业方案,没有进行风险辨识。   五是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,球罐区自动化控制设施不完善,仅具备远传显示功能,不能实现自动化控制;紧急切断阀因工厂停仪表风改为手动,失去安全功效;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,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严重缺失。   六是安全培训不到位,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,操作人员刚刚从装卸站区转岗到球罐区工作,未经转岗培训,岗位技能不足。   同时,事故还暴露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压力容器监管缺失、对“两重点一重大”(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)监管要求不落实、对停产后化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。   通报要求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认真贯彻落实7月22日召开的石大科技公司“7•16”着火爆炸事故现场会议精神,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。